PG电子: 当前位置: 首页 >> PG电子概况 >> 管理机构 >> 教务处 >> 部门职能
1、负责组织研究并制定学历教育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,负责组织新专业调研、论证与申报审核工作,制定学历教育专业建设规划、专业建设标准以及教育教学改革方案;
2、负责制定学历教育教学管理文件。协调组织编制并实施学历教育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协调组织编制并执行学历教育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;
3、统筹落实各类学历教育教学任务。统筹排课、调代课工作,监管毕业实习(设计)、论文答辩工作。维护学历教育教学正常秩序,开展教风建设,加强教学检查,协助督导部门调查处理教学事故。负责学历教育教学工作量的审核;
4、负责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;负责学历教育学生毕业生资格审核,毕业证书、结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管理和发放;
5、负责学历教育考试考务工作;
6、负责学历教育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、教改项目等评定、立项、推荐与申报、建设验收等工作,负责各类教学竞赛、技能大赛的组织工作;
7、负责制定PG电子学历教育实践教学条件建设规划工作,负责协调PG电子实验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等工作,负责组织实验实训建设项目评审、立项、验收与监管工作,负责开放教学、考试平台管理;
8、负责图书馆日常管理,负责图书资料的采购、采编和全校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,负责各类图书资料的借阅、阅览等服务,负责学历教育教辅材料的征订、发放和班级代办费费用结算工作;
9、规范与督查校外办学单位的办学活动,查处违规办学行为,建立校外办学项目保障机制并规范管理;
10、负责协调外聘教师聘用与管理;
11、完成PG电子或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